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,自2006年1月1日在我市全面实行以来,经过3年的良好运营,全市农民参合率已达到92%以上,对有效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的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孕产妇保健保偿工作是全面降低孕产妇、婴儿死亡率,减少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,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,我市自2001年起,在全市城乡开展了孕产妇保健保偿服务。但由于部分农村孕产妇因经济问题无力承担保健保偿费用,导致孕产妇实际接受保健保偿服务率始终不高,失去了优生优育的最后一道干预屏障,严重地影响到我市孕产妇死亡率、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三项重要指标。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及其实施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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