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正>近年来,海城市紧紧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及其《实施办法》中关于妇幼工作的总体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01~2010年)》和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01~2010年)》,从保障妇女、儿童的法律权益与健康权益出发,以法律为保障,以两个《纲要》建设为工作核心,创新机制、狠抓落实、扎实推进,按照从基础抓起、以妇女和儿童健康为重点、以科学实施为工作保障的推进机制,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妇幼保健工作新思路,从预防干预、保健服务、医疗救治、法律保障等多个环节,切实做好我市的妇幼保健工作。本文就其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分析。1基本情况海城市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市唯一的妇幼保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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