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探讨临床药学服务中的职业风险,以期为我国医疗机构防范与控制风险提供参考,笔者就目前国内临床药学服务中的职业风险加以论述. 1 临床药学服务中的职业风险 1.1 职业风险内容临床药学服务的职业特点而言,临床药学服务的职业风险主要为法律风险.通常情况下,完整的临床药学服务应该从接到新的处方起就开始启动[1],其涉及所有在临床治疗过程中与用药有关的事宜,包括根据药物、疾病和医生的治疗观点提出用药方案、确定药物治疗目的和标准、向病人解说既定治疗方案并与其沟通、对其进行用药指导、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和药物利用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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